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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4-06-18 00:00  字体:[  ]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霍政[2013]46号)文件精神,在全局上下形成“人人了解经济普查、人人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经济普查对象包括我县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经营户。普查时点为:2013年10月-12月,普查员将上门进行单位核查;2014年1月-3月普查员将上门进行普查登记。在此过程中,普查员需要核对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进行拍照,查阅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资料,核实有关普查数据,请你们务必配合和支持普查员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二0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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