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度财政预算,结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现拟对依国办发【2016】62号文件规定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从2016年7月1日起)以及省人社厅、财政厅皖人社发【2016】29好《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零星增资、增人增资和2016年度日常效能提标(从400元 /月调到800元 /月)等必需支出进行第二次预算经费追加,现将指标追加(追减)予以下达。
招商局调整基本工资(含零星增资)27972元,2016年度提高日常效能72000元,代扣2016年度7-12月份8%配套住房公积金-31262.5元,选派驻村扶贫队长生活补助9600元。合计7830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