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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招商局2017年综合预算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7-02-24 00:00  字体:[  ]

霍山县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已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预算法》、《霍山县县本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霍政 [2015]1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依法组织收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预算批复的组织收入预算,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并按“收支两条线”和“收缴分离”的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应缴预算收入或财政专户收入。

二、科学安排支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结合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计划。要按照均衡有序的原则,加快支出预算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的支出进度,着力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三、严格预算执行。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要从严控制,加强管理。

四、推进预算公开。各部门要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接此批复后15日内将本部门预算批复至所属预算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有关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在2017年2月24日前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向社会公开,并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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