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3月20日
发布地点:县投资创业中心会议室
曹显宗: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坚持招大引强,坚持产业集聚,坚持节约用地,坚持安全环保,坚持科学统领,坚持结构优化,并结合我县实际,围绕主导产业,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项目政策方向,制定本导则。本导则适用于我县新引进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绿色环保型的项目,禁止新引进工艺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等质效不高的项目。
曹显宗:我们重点引进大项目,包括:
(一)总投资10亿元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的单体工业项目;
(二)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
(三)中国500强、央企、上市公司直接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
引进工业项目,包括:新引进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150万元/亩以上且亩均税收10万元/年以上的工业项目或入驻标准化厂房的主导产业配套项目。
问:请问招商过来的企业能享受到哪些支持政策?
曹显宗:符合本导则的招商项目方可享受《霍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霍政〔2017〕91号)优惠政策;属于战新产业的项目可享受《六安市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引导资金使用办法》(霍政〔2019〕58号)扶持政策;属于中药产业的项目可享受《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霍政秘〔2018〕46号)扶持政策;符合本导则“大项目”范畴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特殊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