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供销社2016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级供销社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任务并督促实施,建立规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作经济组织。
2、贯彻执行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宗旨,参与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
3、负责本系统行政管理,加强所属企业班子建设及其企业班子考核、调配和任免事宜。
4、落实县级以上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资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5、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霍山县供销社2016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县社机关。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为193.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四、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为1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86.1万元,占96%,项目支出为7.70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93.8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10.4万元。
2、本单位无政府性资金收支。
五、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为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为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霍山县供销社
2016年2月24日
附件:霍山县供销社2016年预算情况公开表。
附表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4:201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附表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6: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7: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