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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山县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汇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7-07-20 00:00  字体:[  ]

关于霍山县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

自查自评工作的报告

 

按照省社办发办【2016】56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我社就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整体概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省委皖发【2015】25号文件以及市委六发【2016】19号文件下发后,县社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也就供销社改革工作作出了批示,明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综合改革工作,成立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待市政府全面布置后启动县社的改革工作。

二、试点改革的成效。中发【2015】11号、皖发【2015】25号、六发【2016】19号文件都对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顶层设计,我社在做好传统产业的基础上,重点在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创新体制机制、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和促进农村改革等方面寻求突破。在前几年已建成各类经营服务网点400多个规模的基础上,拟定每年新建改造综合服务社40家,年增领办、引办或协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以上,销售总额和利润总额年均增长在20%以上,确保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经济实力不断攀升,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推进加快绿色崛起、率先实现小康、建设美丽霍山进程中争优做更大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深化综合改革动力不足、思路还不够清晰,行政化的思维观念和工作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思想仍需进一步解放;基层组织仍然薄弱、“空壳”社的状况并未根本扭转,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还未真正建立,系统、规模和品牌等优势未能充分发挥;经济总量不大、质量不优、后劲不足、历史包袱重、社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职工队伍老化、经营骨干缺乏、人员交流不畅、稳定工作难度还很大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总体说来,推进综合改革的基础较为薄弱,条件还不够十分成熟,制约的体制机制障碍还有待破除。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综合改革推进会的要求,结合我县我社实际,尽快拟定并出台我县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在县政府综合改革领导组的正确领导下,县社党组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分工明确地、有重点地推进综合改革工作,确保稳步推进。三是请求省社和市社多举办几批关于综合改革工作培训班,进行培训辅导,并定期对县级社的改革工作进行指导。

 

                                 霍山县供销社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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