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经济开发区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经济开发区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 贯彻编制经济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批准经济开发区各类投资项目,负责入区项目的跟踪服务及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的行政管理。
(四)按照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对经济开发区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
(五) 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经济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六)管理经济开发区的劳动、人事、工商、财政、税务、统计、城市建设、房地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公安、司法行政和、文明创建等行政工作。
(七)领导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设在经济开发区的分支机构的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霍山经济开发区2016年度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
三、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四、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霍山经济开发区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12.6万元。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附表
1、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6、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7、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