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机化工作,经研究制定本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
1、本局行政决策涉及下列重大事项时,在多方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还应当组织风险评估:
(1)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措施出台;
(2)农机化项目或政策资金的使用与落实;
(3)行政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
(4)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5)制定农机化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农机化发展规划、区划。
2、决策制定风险评估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是否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
(3)是否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4)是否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等法定程序;
(5)是否征求了群众意见;
(6)是否影响群众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7)是否影响社会稳定;
(8)是否会产生重大经济损失、财产损失;
(9)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隐患等。
3、风险评估的步骤:
(1)决策评估的申报。由职能股站,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初步审查是否存在各类风险,需要组织风险评估的,由分管领导决定,出具局面报告,请求进行风险评估。
(2)基本情况初核。局党组结职能股站提出的风险评估事项,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了解情况。
(3)决策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机构根据掌握的大量材料按照评估内容做出客观评估。
(4)编制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做出具体的、准确的、量化的结论,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