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增补基本医保
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要求,为优化基本医保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用药需求,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进行了调整增补。为做好增补品种的落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待遇享受时间。增补品种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确保按此时间,统一做好参保人员慢特病门诊费用保障工作。
二、加强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省医保中心、省异地就医中心要做好药品编码对照、发布工作,及时更新基本医保慢特病门诊药品信息数据库,供各统筹地区下载使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统筹地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合理预期,及时回应参保群众关切。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或发现临床确需使用而未纳入调整增补范围的药品,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告或提出调整建议。
附件:2022年调整增补慢特病门诊用药品种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31日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增补基本医保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