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医保〔2023〕30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稽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县内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3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现将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工作的通知》(六医保秘〔2023〕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按时申报本单位医保缴费基数。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于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本次申报工作。
2.据实申报参保人数及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不得少报、瞒报职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并对申报缴费基数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及时清缴欠费。参保单位如有欠费,请及时完成补缴。参保单位在清理医疗保险欠费后,方能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联系人:闫庆春 鲍方,联系电话:0564-3912778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工作的通知》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