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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漫水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漫水河镇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9-05-05 08:35 信息来源:漫水河镇党政办  字体:[  ]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我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持续有效开展,根据《关于印发霍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政办秘〔2018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漫水河镇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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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水河镇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建设工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霍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政办秘〔201842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霍政办秘〔2019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将整理复垦为耕地、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区)和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等面积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通过拆旧建新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是补充耕地,实现以城带乡、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途径,可大面积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有效化解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指标不足和资金短缺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项目整合、各计其功、成果共享”的原则,规划增减挂钩项目区时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破败空心房拆除、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点搬迁等民生工程建设,共同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区建设。

(二)坚持规划优先的原则。项目实施区必须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意愿,明晰产权,维护合法权益。要分步实施,量力而行,选择基层领导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有复垦潜力的村居先行启动。

(四)坚持增量保质的原则。项目的选址、实施方案报批、实施管理、验收、备案等程序要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力争通过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的实施,实现既增加耕地面积,又提高耕地质量。

(五)坚持节约集约的原则。建新地块上用于安置拆旧地块村民的土地面积应低于原农房占用面积,建新地块中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三、工作职责

为将此项工作抓出实效,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组并全面负责统筹本镇增减挂钩项目的宣传、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宣传增减挂钩项目的目的,以及实施后将对项目区村民带来的好处,充分征求项目拆旧区域村民意见,协调做好项目区村民意见征求、房屋丈量、协议签订、土地复垦协调以及所负责范围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是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在项目实施范围内明确好合理的弃土场、取土场和水源地,并与项目实施村签订责任状。

(三)是做好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组织拆危拆旧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和技术单位的各项工作。

(四)是做好项目区拆旧地块复垦工作。督促复垦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四、目标任务

县政府下达我镇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指标为80亩,新增耕地目标为400亩。各村任务数根据实际情况另行下文。

拆旧复垦地块要做到五个到位,即房屋拆除到位、地表附属物清理到位、建筑垃圾清运到位、拆旧地块复垦平整到位、复垦地块耕种到位。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315日—320日)。各村(社区)要立即成立实施小组,制定符合村情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进组入户,广泛宣传。

2、调查摸底(315日—325日)。各村(社区)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等,注重从撤并的自然村庄开展摸底。结合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点治理,抓紧组织开展增减挂钩摸底调查,重点调查人口、宅基地面积、可整理面积、现状地类、拆迁难易程度、权属状况等,为科学确定增减挂钩项目区奠定基础。

3、地块确定(326日—415日)。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及建新地块。拆旧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农村居民点或农户旧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图斑代码为203的农村居民点或204的独立工矿区域),单个地块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1亩。各村(社区)必须在3月31日前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地块调查表上报至镇领导组办公室。

4、测绘定界(416日—422日)。镇领导组安排国土、测绘部门对上报地块进行分块现场测量绘图,定出四至边界。各村(社区)按照测绘定界图进行复垦施工。在界址拐点内的要复垦到边到界,过大超越拐点线以外的复垦无效。

5、实施复垦(510日—530日)。各村(社区)要对照镇领导组返给的勘测定界图,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分块、分户协商,签订拆迁协议,积极实施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拆迁;通过公开询价等方式,确定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组织机械、人力对拆旧地块进行复垦。

6、申请验收(61日—615日)。项目自查完成后,镇政府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竣工图测绘和质量验收,实地踏勘、测量复垦面积。6月中旬迎接市、省验收。根据验收结果,预付各村补助资金。

六、征收补偿

为顺利推动此项工作,土地整理项目区内涉及拆迁房屋及附着物补偿的,参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六安市被征土地上房屋和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2015]75号)文件执行。

特别说明:凡是已享受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没有按照要求拆除旧宅的,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两宅”及“一户多宅”的,均需无条件将旧房拆除并恢复成耕地。

七、质量标准

所有拆旧复垦地块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标准,一次性施工到位,避免重复施工或返工。

1、拆旧:拐点线内为拆旧复垦面积,所有建筑物、树木、经济作物等必须拆除清理到位。线外为不计入面积,复垦无效。

2、地面:复垦后的耕作土一般要达到30CM,地面无石块、无建筑垃圾,整洁平整。

3、高差:根据各地块地形,合理确定地面高差,可分成几个层次进行整地、划块,但地边要成线平直,整齐美观。平整后的坡度一般不超过25度。

4、挡墙:根据实际需要,一般高差超过50CM以上的,要用块石砌筑挡墙(护岸),坚固实用,平直成线,不能参差不齐。

5、排水:地块四周、中间要开挖排水沟,放线开挖,沟直流畅,不阻水、不积水。

6、划块:根据复垦后的面积大小,合理划分为若干个小地块,带线开墒、划块成形、大小均匀。

7、播种:复垦达标后,落实管护农户,根据季节,及时播种农作物,除草管理。

8、验收:在镇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最终要通过县、市、省三级验收。

八、资金补助及奖励政策

1、镇政府对增减挂钩项目区涉及茶地、桑地、药地等经济林按照1.5万元/亩进行建设及补偿费用补助(建议按照属地经济林的实际生长情况给予1—3年青苗补偿,最长不超过3年,青苗补偿标准为2400元/亩);一般林地、宅基地按1万元/亩进行建设及补偿费用补助;荒芜土地按0.8万元/亩进行建设及补偿费用补助。超额完成任务的村,超额部分增减挂按1.5万元/亩进行建设费用补助,新增耕地按0.4万元/亩进行建设费用补助。对逾期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村,增减挂每少1亩扣发该村1万元,新增耕地每少1亩扣发该村0.5万元。

2、为加强耕地保护,对实施新增耕地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村按旱地0.4万元/亩,水田1万元/亩,桑园、茶园、竹园等经济林按1万元/亩实行包干经费补助(万家山村马鞍山百合种植基地如果通过验收,补助标准研究再定)。

3、对验收合格的地块,按实际验收后的亩数给予增减挂500元/亩、新增耕地200元/亩工作经费补助,补助发放至村内参与此项工作的村干部。

4、各村在实施新增耕地及土地增减挂过程中,对支付相关施工费用后结余部分,镇党委政府原则同意可以用于发放参与此项工作的驻点干部、村干部交通、误餐、通讯及加班补助,补助标准由各村自行制定,上报镇农经站备案后打卡发放。

5、年终考评时(新增耕地和土地增减挂分别进行考评),对完成任务的村,结合工作领导组平时督查情况,并按照超额完成任务总量的百分比和完成任务的质量,进行综合评比:设一等奖1名,奖励2万元;二等奖2名,奖励1万元;三等奖3名,奖励0.5万元,奖金用于奖励参与项目实施的村干部。

九、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做好增减挂钩工作,是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好乡村的具体举措,更是缓解当前及今后镇村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手段。镇调整充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组(文另发),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各村要成立专抓小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专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掌握增减挂钩有关政策,开展针对性宣传,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认真领会和把握上级政策,一个口径、一把尺子,避免出现误导或误解,给工作带来阻力。

3、加强督查,严把质量。镇成立督查指导小组和质量控制检查小组,由各驻点点长和国土所负责。督查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施工指导,督促所在村加快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质量控制检查小组负责在全镇巡回检查,保证工程质量。各村在实施增减挂钩工作过程中,要严把标准质量,该拆的拆到位,该清的清到位,不留“尾巴”和“后遗症”,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4、明确责任,严明奖惩。施工中注意人员、机械等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各村书记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行“村为主”工作机制。各村书记、主任为本行政村增减挂钩工作主要责任人,要对增减挂钩项目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具体经办人员,死看硬守、跟班作业、现场把关、一次到位。

5、严肃纪律,强化管理。项目在调查摸底、测量统计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数据要真实准确,拆旧安置补偿资金,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挪用、侵占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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