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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漫水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11-18 17:21  作者:漫水河镇人民政府信息来源:霍山县漫水河镇  字体:[  ]

各村(社区)、林场、镇直各单位:

目前,我县已经进入防火期,为使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抓早、抓好、抓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各村主要负责人负责本村的森林防灭火,指派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成立村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小分队。护林员要落实到具体山头,与包片村干部双重负责,责任到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一有火警、火情立即组织人员扑救,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要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滚动播出禁火令,大造森林防火舆论、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区域重点安排,护林员佩戴防火执勤标识在各林区、交通路口宣传。各村要张贴防火标语防火横幅,利用中小学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扑火基本知识,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从思想上、制度上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迅速掀起全民森林防火工作新高潮。

三、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在林区内禁止烧山烧荒,严禁各种野外用火,防止火警火灾发生,确保人员、林木的安全,对确需野外用火的要从严掌握,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安全范围内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四、加强督查,防患未然。各行政村、有关单位应在防火期内全天候处于临战状态,对生态公益林区、森林火灾易发区实行严密监控,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野外用火高发期,组织专人在山头、路口和火灾易发地段设置防火检查,杜绝火源上山。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应立即组织力量奋力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并及时将火情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对组织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以追究。

 

漫水河镇人民政府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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