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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霍山县漫水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漫水河镇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9-05-05 17:04 信息来源:霍山县漫水河镇  字体:[  ]

一、背景

为确保我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持续有效开展,根据《关于印发霍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政办秘〔2018〕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漫水河镇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起草过程

为加快我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建设工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霍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政办秘〔2018〕42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霍政办秘〔2019〕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县政府下达我镇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指标为80亩,新增耕地目标为400亩。各村任务数根据实际情况另行下文。

拆旧复垦地块要做到五个到位,即房屋拆除到位、地表附属物清理到位、建筑垃圾清运到位、拆旧地块复垦平整到位、复垦地块耕种到位。

四、主要内容

    (一)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项目整合、各计其功、成果共享”的原则,规划增减挂钩项目区时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破败空心房拆除、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点搬迁等民生工程建设,共同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区建设。

    (二)坚持规划优先的原则。项目实施区必须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意愿,明晰产权,维护合法权益。要分步实施,量力而行,选择基层领导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有复垦潜力的村居先行启动。

    (四)坚持增量保质的原则。项目的选址、实施方案报批、实施管理、验收、备案等程序要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力争通过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的实施,实现既增加耕地面积,又提高耕地质量。

    (五)坚持节约集约的原则。建新地块上用于安置拆旧地块村民的土地面积应低于原农房占用面积,建新地块中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五、下一步工作

    1、宣传发动(3月15日—3月20日)。各村(社区)要立即成立实施小组,制定符合村情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进组入户,广泛宣传。

    2、调查摸底(3月15日—3月25日)。各村(社区)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等,注重从撤并的自然村庄开展摸底。结合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点治理,抓紧组织开展增减挂钩摸底调查,重点调查人口、宅基地面积、可整理面积、现状地类、拆迁难易程度、权属状况等,为科学确定增减挂钩项目区奠定基础。

    3、地块确定(3月26日—4月15日)。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及建新地块。拆旧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农村居民点或农户旧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图斑代码为203的农村居民点或204的独立工矿区域),单个地块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1亩。各村(社区)必须在3月31日前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地块调查表上报至镇领导组办公室。

    4、测绘定界(4月16日—4月22日)。镇领导组安排国土、测绘部门对上报地块进行分块现场测量绘图,定出四至边界。各村(社区)按照测绘定界图进行复垦施工。在界址拐点内的要复垦到边到界,过大超越拐点线以外的复垦无效。

    5、实施复垦(5月10日—5月30日)。各村(社区)要对照镇领导组返给的勘测定界图,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分块、分户协商,签订拆迁协议,积极实施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拆迁;通过公开询价等方式,确定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组织机械、人力对拆旧地块进行复垦。

    6、申请验收(6月1日—6月15日)。项目自查完成后,镇政府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竣工图测绘和质量验收,实地踏勘、测量复垦面积。6月中旬迎接市、省验收。根据验收结果,预付各村补助资金。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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