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山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12-10 19:53 信息来源:霍山县下符桥镇  字体:[  ]


霍山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办法

为加强霍山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皖农办机函〔2019〕107号)文件精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现结合我县补贴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一、核验主体

霍山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责任主体是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二、核验范围

年度内全县范围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

三、核验内容

核验工作是指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资料审核:

1.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2.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3.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4.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机具核验:

1.重点机具。是指单台机具补贴额在1万元以上和年度内同一人补贴总额2万元以上、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重点机具要逐台进行核验。

2.非重点机具。除以上条件的机具,都为非重点机具。      

非重点机具采取不低于20%比例进行抽查核验,年度工作结束前,全部核验完毕。

四、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县农机服务中心应按规定及时受理。鼓励通过手机APP“一站式”服务窗口等方式受理申请。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一次性告知购机者缺项,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          

对于不便携带和移动的机具,实行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实行双人交叉核验或个人核验、单位内部集体会审双重审核,探索对补贴机具核验结果实行基层农机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有关方面共同参加的集体会商。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

    (四)复核登记。县农机服务中心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也可与相关部门会商同步进行,通过后登记立册。

    (五)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2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财政局。

    (六)资料处理。对县财政局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机具核验岗管理。对补贴工作各个环节,要相应设立申请受理岗、机具核验岗、审批岗、资金结算岗。机具核验岗选配二人及以上具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明确岗位职责。对岗位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实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书面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不实信息”等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对违规线索开展集体研究。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县农机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开展补贴机具第三方独立抽查核验和信息化技术核验。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