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与儿街镇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8-03-15 10:00 信息来源:与儿街镇  字体:[  ]

    一、实施范围

       全县所有行政村、农村社区及国有农林场。

    二、奖补对象。

       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程序申报、审批并通过考核验收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三、奖补范围。

       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跨村的项目及农民房前屋后的项目不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四、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逐步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县级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并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管护资金,建立完善管护机制。各乡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行政村应达到全镇行政村总数70%以上,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项目村全体村民的70%。项目必须当年完工。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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