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儿街镇2023年第1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公告表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3-16 10:06 信息来源:霍山县与儿街镇  字体:[  ]
与儿街镇2023年第1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公告表
序号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类型 项目单位及负责人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任务 资金投入(万元) 受益情况 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实施期限(月) 联农带农机制 备注 用于脱贫村比例(%) 用于脱贫村金额
安排衔接资金 衔接资金来源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1 农业农村局 百福庵村育秧工厂 新建 到村产业 与儿街镇杜晓菲 与儿街镇百福庵村 新建育秧大棚1200平方米,购置一台旋耕机,一台插秧机,一台无人机等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上述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自主经营取得收益,预计村集体年收益不低于7.5万元且与脱贫户建立两种以上利益联结方式。 150 市级财政专项 40 160 据实补助 按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实施 村集体年收益≥7.5万元,受益脱贫人口数≥15人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 10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增收 0 0
2 农业农村局 大沙埂村蚕桑基地机械化生产 新建 到村产业 与儿街镇杜晓菲 与儿街镇大沙埂村 购置多功能旋耕机一台、无人机喷药一台、灌溉水泵两台、桑枝切片、烘干配套机械,上述资产属村集体所有,通过自主经营取得收益,预计村集体年收益不低于4万,且与脱贫户建立两种以上利益联结方式。 80 市级财政专项 20 80 据实补助 按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实施 村集体年收益≥4万元,受益脱贫人口数≥12人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 10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增收 0 0
3 县文旅局 凡冲村研学基地项目 新建 文旅产业 与儿街镇杜晓菲 与儿街镇凡冲村 新建游客住宿面积2000平方米,餐厅300平方米,研学基地1200平方米等配套设施。上述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出租经营取得收益,预计村集体年收益不低于70万元且与脱贫户建立两种以上利益联结方式。 1400 中央财政专项 40 151 据实补助 按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实施 村集体年收益≥70万元,受益脱贫人口数≥27人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 10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增收 100 1400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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