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6-04-20 00:00  字体:[  ]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继续推进民生工程实施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16年各项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县政府“霍政[2016]1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33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县级公路畅通、乡级公路畅通、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对城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和服务保障能力。

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在乡镇和社区建立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推动解决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

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对城市老旧小区开展老楼危楼加固改造、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提升等,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

(二)退出6项民生工程

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项任务已完成,退出实施范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项,资金有保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转入部门日常工作,2016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三)提高6项民生工程标准

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标准。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的保费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15年每亩15.84元、12元、9.72元、16.32元提高到19.49元、13.54元、13.21元、18.91元。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

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

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根据安徽省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2015年15元提高到3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仍为30元。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40元提高到45元。

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标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学杂费、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15年小学每生264元、初中每生375元分别提高到625元、825元(均含取暖费25元)。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生5000元提高到6000元。

(四)继续实施21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就业技能及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棚户区改造等21项民生工程,对内容、结构等进行调整优化。

二、市级1项民生工程

为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为全县享受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的60-90周岁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承担困难老人在参保期间内发生的各类意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提升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升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对民生工程政策的宣传,特别是今年新增和提标扩面的民生工程,要作为宣传重点。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让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对当年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政策都能家喻户晓。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民生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营造群众为民生工程实施积极献计献策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民生工程政策执行力。根据换届后新一届镇党委班子分工情况,我镇及时调整充实了民生工程工作领导组,并对照今年实施的34项民生工程的内容,分别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领导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有组织有领导,有条不紊。镇民生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做好信息上报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认真总结好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做法。

    (三)加强统筹调度,提升民生工程推进效率。要把民生工程实施与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结合起来,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搞好统筹协调。各村和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建立会商机制,注重解决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有牵头意识和担当意识,主动破解难题,确保民生工程推进通道顺畅。

(四)加强绩效考评,提升群众对民生工程的获得感。要不断完善对民生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查考核,通过“回头看”方式,注重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坚持多元导向,探索建立长效管养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民生工程管养。逐步整合村村通、农村清洁工程、美好乡村等管养资金,用于民生工程建后管养保障。使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应,不断提高民生工程影响力,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0日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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