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民生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现将我镇2016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各村、各牵头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抓紧落实,必须确保在4月底开工建设,10月底前竣工验收。
各牵头单位从4月起,每月10日前将上月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书面报镇民生办,并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做法形成材料以信息上报。
附件:2016年佛子岭镇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表
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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