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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落儿岭镇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项目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6-11-20 00:00  字体:[  ]
霍山县落儿岭镇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项目服务指南

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

一、项目名称

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关于印发岳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岳政办〔2011〕30号)。

三、申报条件

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四、申报材料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

五、服务流程

村(社区)协管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经核对、公示后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街道事务所→街道事务所审核→上报区城乡居保局→区城乡居保局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对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认定,确认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后,计算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领取金额,生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区城乡居保局应于每月月末前根据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等情况,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审批表》,送区财政部门。

六、法定办理期限

相关材料在每月15日前上报区城乡居保局

七、承诺办理期限

相关材料在每月15日前上报区城乡居保局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收费依据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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