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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流程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6-05-26 00:00  字体:[  ]
 

1、新增参保:在参保人员系统名单中查询,确认未参保的,本人办理一张信用社金龙卡,填写参保登记表和电子表、缴费卡复印件于25-28日集中上报。

2、补缴:在查询系统中查询未缴费年度,填写补缴登记电子表,把钱交到补缴账户,于每18日前将登记表和交款单复印件交至劳动保障部门,集中办理。

3、变更:①档次和卡号变更:本人带身份证和新卡复印件到村居填写变更登记表并签字确认;②补卡:确认丢失后,本人带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新卡,复印后交至村代办员;③身份证或姓名变更不仅填写变更表,还要求本人带身份证到信用社修改缴费卡信息。村居每月25-28日集中上报变更表及相关材料。

4、丧葬费补贴:村居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死亡名单电子表。填写报销单与死亡证明、身份证、火化证、原领取账号复印件,于每月10日前一并报送劳动保障所。丧葬费直接发放到死亡人账号。

5、死亡申报:凡参保人无论是否领取都要申报死亡,未到龄死亡的,终止参保后,原保险费及利息一并退发到其缴费卡中。

6、发现城乡居民养老金少发、停发、卡号错误等情况时,在查询系统中核实情况后及时向我们反映,并复印少发、停发存折(卡)号、身份证等资料报至劳动保障部门核查。

7、被征地养老金领取:要求将领取人参保证原件、身份证和新农保缴费卡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于到龄当月25-28日上报劳动保障所。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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