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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5-08 08:41 信息来源:霍山县黑石渡镇  字体:[  ]

 

 

 

 

渡政字〔202356

 

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

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霍山县黑石渡镇人民政府

202358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

 

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返贫的底线,根据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霍乡振〔2023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个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动员镇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实事求是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镇9个村(社区),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我市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7900元,以此监测范围开展排查。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行政村(社区)、监测对象空白村(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要突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此后,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部门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旱涝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提早做好防范因灾返贫的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推进落实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水利、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及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512日前完成)。59日前,召开各村专干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解读相关政策和《工作指南》,确保参加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25日前完成)。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落实帮扶措施。

(三)加强问题整改(615日前完成)。各村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制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

(四)信息采集录入(615日前完成)。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及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县级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由省乡村振兴局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五)提交总结报告(620日前完成)。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至县乡村振兴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抓落实。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排查工作,要将集中排查作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

(二)强化整改抓落实。各村要认真落实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具体措施,落实排查责任。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做到真查实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调度抓落实镇纪委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村集中排查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各村有序开展集中排查工作。

 

 

 

 

 

 

 

 

 

 

 

 

 

 

 

 

 

 

 

 

黑石渡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35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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