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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大化坪镇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4-15 08:54 信息来源:霍山县大化坪镇  字体:[  ]

  为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安定团结,按照县委、政府对社会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预防民族工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以及一旦发生能够妥善处理,特制定处理预案如下:

    一、成立处理群体性事件指挥部

    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副指挥长,为事件的处理提供组织领导,可视情紧急调度各工作部门及其人员,成员由综治、信访、公安、司法以及镇内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协调运作

    1、政策宣传组:负责政策宣传,利用广播、文字等手段向事件参与人员作解答工作;

    2、秩序维护组:全体公安、政法及镇直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秩序维护,保障公用设施、国有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3、收集证据组: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群体性事件主要的矛盾焦点进行了细致调查,掌握问题实质,并负责对极少数趁人多违法犯罪者搜集证据;

    4、疏导交通组: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有关工作人员的进出顺利。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民族政策,既要切实解决问题,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又不能损害各族群众的利益。

    (2)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政领导靠前指挥的原则。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有关部门具体协调解决。事发时党政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统一调动各方面力量,努力化解矛盾,迅速平息事态。

    (3)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哪一级的问题,就在哪一级解决,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实事求是,不能知情不报、掩盖问题,也不能以各种借口推卸责任、上交矛盾。

    (4)坚持“三个慎用”原则。在处理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时,不能把这类问题简单地视为“群众闹事”,方法简单生硬。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决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当作对抗性矛盾,造成人为激化,导致事态升级、扩大,酿成严重后果。

    四、严明纪律,明确要求

    各组人员统一在指挥长领导之下开展工作,服从调度,维护政府集体形象,耐心对待群众,严格执行政策,甘于牺牲个人利益,敢于对极少数打砸抢行为作斗争,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在现场一切工作以稳定局面,降低矛盾气氛为出发点,对不维护大局使矛盾升级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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