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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太阳乡内设机构——民政办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04 10:52 信息来源:霍山县太阳乡  字体:[  ]

一、负责人:刘际康(二级科员)

机构职员:田赛男(村级后备干部)、吴晓梅(社会事务办办事员);在编2人,在岗3人

二、办公电话:18919737902

三、邮       箱:tyxdzb@126.com

四、办公地点:太阳乡便民服务大厅一楼

五、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 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本乡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乡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6、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9、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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