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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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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1134142700324318XR/202304-0004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霍山县太阳乡
生成日期:
2024-01-18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来源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1134142700324318XR/202304-0004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霍山县太阳乡
生成日期:
2024-01-18
名 称: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来源
有
效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来源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1-18 08:20
信息来源:霍山县太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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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资金主要由上级拨付,县级配套一般占10%,年末资金缺口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
城乡低保资金年末结余不得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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