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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印发《太阳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通知的意见征集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1-20 11:24 信息来源:霍山县太阳乡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工作,太阳乡人民政府结合乡情实际,制定了《太阳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120日)起至3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太阳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电子邮箱:tyxdzb@126.com

电话:0564-5751450

地址:霍山县太阳乡人民政府

邮编:237261


关于印发《太阳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加强我乡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汛抗旱有秩序地开展,进一步完善《太阳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安全第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落实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和重点工程防汛责任制。

(二)灾情报告。灾情发生后,立即向乡政府和乡防指报告,乡政府和乡防指接到报告后,对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和程度迅速开展调查核实,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指挥决策机构及职责、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四)应急救援行动。紧急救援行动、转移安置灾民。


附件: 太阳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太阳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

 (意见征集稿)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乡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汛抗旱有秩序地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现将《太阳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各村、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各项工作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特此通知

 

                        

 

太阳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太阳乡地处大别山腹地,辖5个村,98个村民组,户籍人口8222人,面积105.7平方公里,是一个集山区、库区为一体的、地形较为复杂的山区乡镇,防汛抗旱形势十分严峻。为准确及时全面上传汛情信息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救灾工作,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防汛抗旱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安全第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落实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和重点工程防汛责任制,以灾害发生地为主组织自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抢险救援工作,并提供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二、灾情报告

灾情发生后,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必须立即向乡政府和乡防指报告,乡政府和乡防指接到报告后,对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和程度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并立即向乡主要领导报告,乡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决策机构及职责

指挥决策机构由乡防指和各村组成,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乡防指下设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564-5751450),负责汛情情况的收集上传以及对重大决策的传达。

(二)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指挥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各村书记和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村村书记为本村防汛抗灾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内抢险小分队救灾物资调度,人员转移安置的统一调度,重大险情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乡防指报告。指挥部人员职责:1、领导指挥和协调全乡防汛抗旱工作;2、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应急准备与实施工作;3、督促检查防汛救灾工作落实情况;4、研究处理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三)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成员单位由党政办、安监所、水保站、项目办、财政所、党群办、国土所、农综站、乡村振兴站、经济发展办、卫健办、文化站、关工委、执法队、农经站、社会事务办、人社所、林业站、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中心校、各村等相关单位组成。

1)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审查、发送、管理各类信息,掌握并综合灾害动态情况,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

2)工程技术组检查组:负责制订防灾救灾方案、抢险方案、水毁工作方案抢修计划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水库、河道、重点山塘和山洪泥石流易发区等工程巡查人员实施安全巡查并开展安全运行管理;负责提出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及其他重点防御对象的防、避、抢、救工作检查。

3)查灾核灾组: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应急转移和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查、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4)抢险救灾组:负责指导、组织、帮助人员与重要物资应急转移安置,灾区医疗卫生防疫;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负责城乡房屋抢险排险、河道应急清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

5)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等应急工具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负责工作人员生活保障和接待上级工作组、慰问团事宜;配合抢险救灾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负责被洪水围困群众或紧急转移群众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

四、应急救援行动

(一)紧急救援行动

1.重大险情发生时,各村应立即向乡防指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险情发展,抢救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乡防指应立即调集应急抢险队赶赴现场。

2.乡政府或乡防指接到灾情报告后,政委、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并根据汛情情况,紧急调动人员和物资增援,同时向县防指报告。

(二)转移安置灾民

1.当汛情灾害威胁到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时,乡政府必须组织实施转移安置到高处安全地带,采取就近安置原则,以投亲靠友、借用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进行临时安置,所需车辆、物资由乡防指办迅速、统一调度。

    2.安置点的灾民饮水、食品、药品、衣物等物资供应,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工作由社会事务办、卫生院、派出所、执法队等单位配合乡防指调集、发放和实施。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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