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职 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2、负责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编制全年财政收支预算,认真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
3、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协调财税部门做好税收管理工作
4、负责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5、负责全镇会计管理工作,做好会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6、做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工作
7、认真做好村居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动态监管村居集体“三资”
8、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长:
鲍远成
副所长:李钰
办事员:杨从斌 崔琼
办公电话:5611044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公邮箱: 231583850@qq.com
办公地点:磨子潭财政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