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8日至1月21日。
三、施行范围
霍山县城区。
四、主要措施
1.建筑施工工地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024年1月18日至1月21日期间,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1月19日至21日全天禁止一切建筑施工作业。
2.禁止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使用音响器材。
3.室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演练期间禁止使用户外高音喇叭和高音响器材。
5.夜间禁止在居民住宅区进行运输装卸作业;考试期间禁鸣路段,禁止机动车鸣笛。
6.考试期间保护各考点不受环境噪声干扰。
五、举报投诉电话
县生态环境分局投诉电话:12345
县公安局投诉电话:110
县教育局投诉电话:0564-5022920(工作日值班电话)
县城管局投诉电话:12345
县住建局投诉电话:0564-5022953(工作日值班电话)
县文旅局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