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2-12-06 18:04:35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县城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处理,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施工负责人按照规定时间施工,严禁在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时间段施工作业,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施工方承诺将严格遵守施工时间规定,经开区分局将加大巡查管理力度。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县城管局经开分局,电话:0564-390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