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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自建房宅基地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23-05-28 15:51:2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863
受理单位: 霍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各位领导好,我是单龙寺镇村民,咨询下,现有不动产证130平方,土坯结构平房,户口2人,如果拆房重新建楼房,是否可以按照原不动产证宅基地面积重建,对于相关宅基地建筑面积相关法律法规等手续,麻烦各位领导普及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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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霍山县单龙寺镇 发表于:2023-05-31 11:22:37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咨询的问题,应视情形而定。如单庄独户没有邻居,在不影响到别人的情况下,是可以按原不动产证宅基地面积拆房重建成楼房的;如四周有邻居,依照《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因此要征得四周邻居同意后方可建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单龙寺镇人民政府,电话:0564-566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