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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测算
留言时间:2023-05-30 10:14:5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2468
受理单位: 霍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您好,根据之前咨询过的城乡养老保险提档补缴事宜,目前已办理好了我爸爸的提档补缴手续并补缴了差额,我爸爸57周岁,补缴了12年的差额,今年及未来两年办理了提档(6000元)。请问我爸爸在达到60周岁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如何测算的,是否有具体的测算表或者换算表,不考虑12年之前缴了多少,因为是最低档位。(抱歉,办理当天比较着急,我忘记问这件事。我爸爸比较关心这个,从网上找的给我爸爸看,也不太靠谱)辛苦领导给予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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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霍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发表于:2023-05-31 11:21:20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146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政府补贴、利息)÷139(计发系数)。同时,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到龄核定待遇时,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为5元/月;并对年满65、70、75、80、8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老年居民,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5、10、15、20、25元。二、测算公式:按月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146元)+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政府补贴、利息)÷139(计发系数)+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高龄基础养老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391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