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2
浏览
1
回复

关于反映火锅店油烟污染的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21-11-25 14:37:5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662
受理单位: | 霍山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市领导:
霍山玉带路稻香火锅店产生的油烟、噪音等问题;严重影响和顺花苑A区二号楼居民生活的汇报1、要求稻香火锅店将厨房搬迁至一楼,油烟统一朝向马路排放,封闭北面墙和南面墙的排烟窗口(所谓的通风口),拆除排烟设备,恢复原样。整改后不得往小区排放油烟(或者深夜熬制火锅底料而散发刺鼻气味)。
2、不得在二楼剁砧板,洗碗或者安放其他有噪音的设备。(因三楼同位置是卧室与书房,二楼厨房产生的震动噪音严重影响三楼正常生活)。对二楼因原有厨房大量用水对二楼墙体造成的腐蚀进行重新修饰,恢复原样。关闭二楼所谓的消防门,恢复原样(本来不存在,经营需要擅自开凿)。
3、若今后火锅店搬走,有关单位向外出租A区2号楼楼下(1楼和2楼)房屋,要求严格按照房屋性质,不是门面房性质不得用于营业。同样不允许在二楼排放油烟等刺激性气体和制造噪音等。
六安至美物业务服有限公司
和顺花苑A区业主委员会
和顺花苑A区2号楼全体业主(原件有2号楼全体业主按的手印)
霍山县政府

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1-12-01 21:27:43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1月29日上午,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会同县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经现场查看,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二、解决措施。
1、关于排放油烟和熬制火锅底料散发刺鼻气味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火锅店经营者更换熬制场所,同时拆除南北墙上的排风扇,对墙面损坏部分进行修饰,厨房内产生的油烟、气体必须通过油烟净化装置排出,并对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
2、关于剁砧板、洗碗产生噪音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火锅店经营者更换操作场所或者采取隔音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3、关于二楼消防门的问题,该处二楼应急安全出口是共用的居民楼道,违反了消防通道设置规定(消防通道设置要求商业与住宅隔开,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要独立设置),执法人员已责令经营者聘请专业机构重新设计建设。
4、市场监管局要求火锅店经营者在15天内对排烟管道设置和厨房标准化建设限期整改。
三、与群众沟通解释情况。
11月30日,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已和您沟通联系办理情况。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电话:0564—503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