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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生育津贴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1-08 21:14:0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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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霍山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请问霍山文峰学校的生育津贴是如何发放的,如果按照事业单位标准不发放津贴是否应该全额发放工资,而不是基本工资,感谢您的回答。
霍山县政府

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1-11 21:21:4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及解决措施
1、霍山文峰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六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六人社〔2011〕76号)相关规定,对单位女职工按企业费率连续缴费达到时限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津贴基数按生产前12个月单位所有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由于您生产前缴纳生育保险未达到规定时限,所以不享受生育津贴。
2、霍山文峰学校教师工资由基础工资(学历、职称、校龄、教龄、特殊津贴)、考勤工资、课时工资、加班工资(周六、日看辅留守学生、值班等)、福利工资、奖励工资等部分组成。由于教师在产假期间不符合课时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发放标准,根据《霍山文峰学校工资方案》,教师在产假期间享受基础工资、考勤工资、福利工资、奖励工资,不享受课时工资和加班工资,每月按时发放。因此,您产假期间享受基础工资、考勤工资、福利工资、奖励工资。
二、群众沟通解释情况
县医保局、教育局已与您沟通解释,您表示满意。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县医保局(电话:0564-3912155)或县教育局(电话:0564-502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