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10-19 16:56信息来源: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

为深入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市容市貌和社会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开展“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树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其他设施上乱张贴、刻画、涂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各类“牛皮癣”小广告。已涂写、刻画、张挂、张贴、散发“牛皮癣”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整改、清除;逾期未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二、单位、个人确需张贴广告或发布信息的,应按规定在公共张贴栏(便民公告栏)内规范张贴,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不文明、不健康广告和信息。

三、从事广告印刷业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印非法小广告。

四、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在道路、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散发广告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公安机关负责对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各类“牛皮癣”小广告涉嫌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予以查处;对利用“牛皮癣”非法小广告实施诈骗或从事其他犯罪活动予以打击;对明知他人利用“牛皮癣”非法小广告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设施、设备、场地、技术等帮助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七、通信部门将对“牛皮癣”小广告欺诈等违法行为的相关通电话号码作停机处理。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制止、举报各类悬挂、张贴、涂写、刻画、散发“牛皮癣”小广告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举报电话:0564-5023110。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霍山县公安局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霍山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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