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LD202100112 |
裕安区龙河路滨河小区4、5、6单元的门面做餐饮生意,部分商户私自把油烟管道的铁皮打开,油烟影响楼上住户。 |
裕安区 |
大气 |
裕安区委和政府 |
王仲儒、董永来 |
经调查核实:滨河小区西门一家老四土菜馆商户把公共排烟管道打开一个口子,油烟直接排放,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该餐饮户将私自开口的排烟管道实施封闭,目前已整改到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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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D202100113 |
霍邱县花园镇天竹村(合立庙村邻村)养殖场的污水排向合立庙村南边(靠幼儿园附近)一个池塘,导致池塘和农田都被污水污染,下雨天尤其严重,水面有死鱼漂浮。 |
霍邱县 |
水 |
霍邱县委和政府 |
李煜、罗文 |
反映的该养殖场为霍邱悯农禽业有限公司,位于霍邱县花园镇,公司法人代表为陈宝邦,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齐全。该养殖场存栏量4500只,目前配套设施有雨污分流管网、集污井、沉淀池、覆膜沼气池、氧化塘及干湿分离机一台。经调查,场区内雨污分流管网设施不完善;堆粪棚、固液分离机未做防雨、防渗、防溢流建设,雨污溢流;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将处理未达标污水排入两处人工池塘。 |
基本属实 |
霍邱县畜牧中心已督促霍邱悯农禽业有限公司制定了整改措施,抓紧清理氧化塘内粪污,完善粪污配套处理设施,定期清理周边环境卫生。下一步,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和花园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场监管,不定期进行督查,保证养殖场正常配套并启用粪污处理设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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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D202100114 |
裕安区文盛街道284-3号的许记排挡和284-5号的榨油作坊,油烟处理设备处理效果差,油烟污染影响隔壁商户。 |
裕安区 |
大气 |
裕安区委和政府 |
王仲儒、董永来 |
经调查核实:1.文盛街284-3许记拍档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油烟管道已安装,并通过地下管道排放,但油烟排放对周边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
属实 |
目前许记排挡和榨油作坊均已关门停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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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X202100122 |
裕安区龙井沟路平安东苑B区25号楼沿街商铺有家名为腾达汽修美容的汽车维修店,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洗车、保养及更换机油滤芯。该店废旧机油、滤芯处置去向不清,未与有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
裕安区 |
固废 |
裕安区委和政府 |
王仲儒、董永来 |
经调查核实:该商家废旧机油、滤芯没有与回收单位签订合同,仅有近期回收转移单据,现场也未能提供回收单位的资质证明。 |
属实 |
目前腾达汽修美容店已经停止更换、维修机油和滤芯,清除更换和维修机油和滤芯的设施设备完毕;已与有资质的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平桥乡政府及城南交通运输所将不定时对其检查,一旦发现再次从事非法经营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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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X202100124 |
1.万达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工地半夜塔吊大灯常亮,十分刺眼,影响夜间休息。 |
舒城县 |
噪声,水,大气,其他 |
舒城县委和政府 |
张秀萍、王万喜 |
经调查:1.万达工地位于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与龙津大道交叉处,前期施工单位因赶工期抢进度等原因,确实存在夜间施工和使用塔吊大灯现象;2.舒城县城关镇鹿起路污水接入桃溪东路污水主管网,因桃溪东路污水主管网水位高、水压大,而此处地势低洼,极易导致污水外溢;3.安天幸福里小区门口确有两辆垃圾车停放在小区东大门马路对面,垃圾车停放不规范,确实存在气味难闻现象。 |
属实 |
1.责令万达工程项目部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必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若遇到结构混凝土连续浇筑情况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行为;夜间施工过程中须合理调整灯光,设置仅需开启塔吊顶部警示灯即可,尽量减少光污染对居民产生影响。2.责令施工单位在7月10日前完成此处封堵,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在汛期来临之前加大排查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3.要求2名垃圾车驾驶员做好车辆保洁,统一停放在指定的停放位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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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WX202100125 |
舒城县安天幸福里小区东大门商业楼中午施工噪音大,影响中午休息。 |
舒城县 |
噪声 |
舒城县委和政府 |
张秀萍、王万喜 |
经调查,安天幸福里小区东大门商业楼系万达龙津园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因赶工期抢进度,确实存在噪声扰民现象;另外,税恒私房菜饭店位于安天幸福里东大门左侧第一个门面房,今年4月底从安天置业公司租赁门面房,饭店负责人王某从5月初开始装修,为了抢进度有时也存在午间施工现象。 |
属实 |
1.责令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午间、夜间施工;若遇到结构混凝土连续浇筑的,须完善相关报备手续,待公示无异议并批准后方可实施连续作业。2.关于饭店施工问题,要求业主单位严格执行物业规定的装修作业时间规定,严禁午间、夜间从事装修作业;要求物业管理部门举一反三,严格管理辖区内住户、租户规范装修行为,避免噪声扰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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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WX202100126 |
舒城县商务局下属单位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三中西边,城管执法局对面)门面房,无污水管网,简易厕所污水直排雨水管。该门面房租给一钢筋加工户,长期占道经营;其他租户在院子内均搭建简易户棚,易发生火灾。 |
舒城县 |
水,其他 |
舒城县委和政府 |
张秀萍、王万喜 |
经调查,舒城县商务局下属单位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门面房确实无污水管网;简易厕所2008年建设,当时为办公使用,污水直排雨水管。门面一租房户从事钢筋加工长期占道经营;院内确实存在搭建简易户棚现象。 |
属实 |
1.责令占道从事钢筋经营户立行立改,将门面外钢筋全部清理干净,严禁占道经营,一旦再次出现,将依法予以处罚。2.结合舒城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在2021年底前完成雨污分流工程,所有污水统一收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县城污水处理厂规范处理,达标排放。3.舒城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明确要求院内经营户立即着手自行拆除简易搭建,确保在2021年9月底前全部拆除干净,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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