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4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3-24 00:00作者:管理员 字体:[  ]

民生办〔202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生工程各牵头部门:

为深入宣传33项民生工程政策,进一步提升“安徽民生工程”影响力,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支持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根据市民生办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4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2021年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突出宣传新增及调整变化的民生工程政策。

二、宣传原则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线上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介相结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突出实效,做实做细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宣传形式

1.电视。通过霍山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滚动播放《霍山县人民政府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全面解读2021年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政策。(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民生办)

2.广播。县文旅局结合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制作民生工程宣传音频,利用农村应急广播进行定时播放。(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3.网站。各牵头部门通过霍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适时发布33项民生工程政策解读及单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等,县民生办根据各部门提供稿件在县民生工程信息网同步发布。(责任单位:县民生办、各牵头部门)

4.报纸。宣传月期间,各牵头部门和乡镇在霍山新闻网“民生工程”专栏至少发布1篇民生工程宣传相关报道,并积极向《皖西日报》等市级以上党报党刊主流媒体报送民生工程信息。(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各乡镇)

5.一封信。县民生办负责印制12万份《霍山县人民政府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分发各乡镇,各乡镇负责发放到辖区所有住户,做好面对面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县民生办、各乡镇)

6.宣传车。宣传月期间,各乡镇要组织安排带有“民生工程”字样的宣传车深入各村进行33项民生工程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

7.走上街头。举办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日”活动,县民生办牵头各部门在县文庙广场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牵头部门要准备一定数量的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单页和宣传品在活动现场发放;各乡镇在乡镇人口集中场所举办,各牵头部门在城区选择合适场所单独举办。各乡镇和牵头部门举办前以举办活动通知或其他方式向县民生办备案。(责任单位:县民生办、各牵头部门、各乡镇)

8.新媒体。县民生办通过“霍山民生工程”微信公众号,并在“霍山微生活”开设“霍山民生”专栏,及时发布33项民生工程政策、政策解读等。各乡镇和牵头部门要通过工作交流QQ群、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宣传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民生工作动态等,鼓励通过“霍山微生活”“安徽霍山”或本单位官方公众号进行民生工程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县民生办、各牵头部门、各乡镇)

9.宣传手册。各牵头部门要制作民生工程宣传手册,手册采用彩页排版,在入户走访和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时发放给广大群众,方便群众随时阅看,以达到长期宣传的效果。(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

10.标语、宣传栏。各乡镇在政府机关所在地、每个行政村(社区)、美丽乡村中心村,以及城乡居民公共活动场所等显要位置要张贴或喷绘民生工程宣传标语,并适时更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高速路旁或显著位置设置大型公益广告牌宣传民生工程。(责任单位:各乡镇)

11.安徽民生工程标识。一是项目现场,“四好农村路”建设、校舍维修改造等工程类项目开工现场要设置带有“安徽民生工程”标识和民生工程字样的开工公示牌,完工项目设置永久性民生工程标识牌,突出安徽民生工程品牌宣传(责任单位:有工程类项目建设任务的乡镇和牵头部门)。二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各乡镇、村(社区)在政务服务大厅的醒目位置、县直牵头部门在服务窗口要设置“安徽民生工程”标识,并摆放民生工程宣传材料,方便群众查看或领取。(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牵头部门)

12.进校园宣传。在宣传月期间,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安排各中小学开设民生工程一堂课,发放政策明白纸,重点宣传教育民生工程。

13.进小区宣传。组织人员深入城区各小区,通过电子屏、小区喇叭、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33项民生工程。(责任单位:衡山镇)

14、公交车宣传。宣传月期间,城乡共交车车内广告屏要投放民生工程宣传公益广告或设置车身广告,突出宣传“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15、手机短信。各牵头部门至少选择一个2021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实做准民生工程数据库,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突出针对性宣传。(责任单位:县直牵头部门)

16、语音彩铃。各乡镇和牵头部门在从事与民生工程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中,至少选取20个手机用户号码于415前报送县民生办,由县民生办统一制作语音彩铃。(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各乡镇、县民生办)

17.走访特邀监督员。宣传月期间,县民生办通过上门走访或举办市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交流、汇报民生工程宣传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民生办)

18、送戏下乡。结合文化惠民工程送戏下乡活动突出宣传民生工程字样和民生工程标识,在县“走向街头”集中宣传日活动当天举办一场“送戏下乡”民生工程专场演出。(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集中宣传月活动是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的重要形式,是将宣传贯穿于民生工程实施全过程的集中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县民生办履行本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牵头责任,各乡镇及县直各牵头部门承担主体责任,要明确具体负责人,抓好责任落实,扎实有效开展本单位的宣传月活动。

2.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乡镇及县直牵头部门要做好“规定动作”,同时结合党史学习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以“访民情、解民忧、惠民生”为主题深入基层,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推动民生工程等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加强督查,纳入考评。县民生办对以上宣传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4月份各单位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为便于宣传月活动的开展,请各牵头部门和乡镇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与县民生办联系并协调本单位宣传工作。55日前,各单位要向县民生办报送宣传工作相关材料,包括宣传月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和宣传图片资料等,宣传资料以图看民生专辑形式报送到县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

 

 

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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