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10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 宣传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9-26 00:00作者:管理员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生工程各牵头部门:

10月份是全市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为进一步宣传好今年33项民生工程政策,尤其是今年以来的实施成效,不断提高民生工程实施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现就做好我县10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定动作做到位坚持多角度、广覆盖,突出实效性、针对性,对照宣传主体责任划分,认真梳理排查,少一项方式补一项方式,少一类群体补一类群体,不留死角,扫除盲点,使民生工程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自选动作重创新。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立足本单位实际,做好自选“动作”的宣传,宣传方式要重实效、有创新,具有广泛性和影响力。创新宣传在全县率先开展并取得实效的或是受到市级以上肯定的,按照202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三、走向街头求实效。各单位要10月中下旬安排一天“民生工程政策走向街头”宣传日活动,并设立宣传展台、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纸、宣传品等,也可增加“送戏下乡”、文艺演出等形式丰富宣传日内容,力求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四、宣传稿件举实例。县民生办10份将结合今年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约稿。各乡镇要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乡村振兴和公共文化”办实事情况,主要针对已经为群众解决了入幼、升学、就业、看病、养老、办证、老旧小区改造、安居宜居等方面,县直牵头部门重点围绕推进牵头项目“为民办实事”报送宣传稿件。稿件不超过3000字,包括背景情况、主要做法和举措(举措务必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真正惠民)、实例(创新点)、取得成效、存在不足及原因、借鉴意义等。如属全市乃至全省先进请附佐证材料。县民生办将积极向市民生办推荐优秀宣传稿件,省市民生工程信息网一经采用给予年度考核加分奖励。

各单位10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开展情况及相关宣传资料于1031日前报送县民生办,同时作为10月份专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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