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自评 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11-22 00:00作者:管理员 字体:[  ]

 

民生办〔202118

 

县民生工程牵头单位:

根据市民生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民生工程绩效管理评价制度,推动各项惠民政策精准落地。现就做好2021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排查。各单位要对照年初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已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项目,按照分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规定和《绩效评价办法》指标体系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对尚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倒排工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推进,确保早完成、早评价、早惠民。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各单位要对内部职能机构上报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反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并将自评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和县政府网公示。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单位按照“完成一项自评一项”的原则,于1225日前全面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自评报告(自评结果、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自评打分表、公示网站链接等,于202215日前汇总报县民生办(联系人: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电子版报送康传胜,公示网站链接报送万圣高)。各单位自评报告需装订文本,于2022110日前报送县民生办。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单位在自评中未发现问题,但在省市开展的绩效评价中被发现问题的,在年度考核中从严扣分。

四、谋划明年工作。绩效自评是检验民生工程基础牢不牢、成效发挥实不实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自评作为一次严格的实绩检验来对待,作为一次收官比赛来对待,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成绩和经验,在健全制度、完善工作的基础上,提前谋划2022年民生工程工作。对计划提前下达的项目抓紧做好启动前各项准备,对尚未明确或计划尚未下达的项目抓紧时间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为明年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开局起步打下基础。

 

 

 

 

 

 

 

               20211120     

   

 

 

 

 

 

 

 

 

                                                                      霍山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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