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严某某,51岁,家住霍山县磨子潭镇某某村,妻子在家务农,儿子在某某大学上大学,一家生活幸福美满。可一场车祸却暂停了这美好,2022年1月30日,我儿子严某2被李某驾驶小轿车碰撞受伤严重,送往医院治疗26天后不幸身亡。中年丧子让我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因为严某2住院花去大额的医疗费,我多次找李某和保险公司协商未果。经村委会指引,我得知霍山县有一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是免费为困难群体打官司的。
2022年3月2日,我报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霍山县行政中心西副楼一楼,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认真审查我提供的材料,当场决定给我法律援助,并指派律师给我提供法律援助。
承办人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与我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相关案情,并帮我调查证据,2022年4月26日,给我写了诉状向法院起诉,经过律师诉讼前的详细调查取证,庭审中的据理力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我和我家属各项损失1059236元,现在所有的赔偿款已全部到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热情,承办人员认真负责,我没花一分钱就帮我打赢了官司,车祸夺去我优秀儿子的生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帮助让我看到生活的希望,真心感谢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实事。
(严某某口述 霍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