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霍山县一位消费者通过12345反映,自己花费5800元在文庙街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一个礼拜内手机却出现三次卡顿,严重影响使用。他向商家反映问题、要求退机,但商家回复称返厂检测手机不存在问题,不予退货退款。该消费者认为商家拒绝退货退款不合理,于是通过12345反映诉求,希望有关部门核查,督促商家退货退款。
接到诉求后,霍山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前往核查。经核查,该店是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按照前期店家承诺,消费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无理由退换货,但由于手机销售的特性,拆封激活后,不予退换。通过现场调解,商家同意退还购机费用,执法人员在征得群众及商家双方同意后,达成通过自行平等协商解决的一致意见。
无独有偶,霍山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近年来,关于实体店退换货的纠纷有所增多,但因县内实体店大多非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导致实体店退换货处理成功率偏低,且线下实体店商家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热情不高,群众知晓率较低。
为推动“解决一件事”向“解决一类事”转变,把该类问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聚焦“能消费,敢消费”、“消费容易,退换免谈”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开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发展活动。重点发展辖区内退换货较多的线下实体店,组织辖区监管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以来,霍山全县共发展33家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拟申报推荐省级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优秀单位1家,解决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消费纠纷14件,督促霍山全县市场主体全面规范经营活动,及时防控风险,倡议更多线下实体店成为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同时,为更好开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工作,霍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展更多实体店成为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建立信息公示机制,加大对相关经营主体督促检查力度,更好地服务群众,让群众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成功退机、拿回购机费用的群众感慨道:“原本以为退款无望了,没想到一反映问题,你们就来快速的调解了,顺利解决了问题,退款已经到账,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