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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八、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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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4-05 00:00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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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全省全面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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