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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十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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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4-20 00:00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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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病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贫困群体实施专项救助,对白血病、尿毒症、艾滋病患者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实施重点救助。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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