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校舍安全工程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2-04-20 00:00作者:管理员 字体:[  ]
  从2009-2012年,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三类重点校舍开展加固、重建或迁建,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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