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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任免孙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5-11-03 00:00  字体:[  ]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李中华的提请,霍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通过:

一、决定任命:

  孙勇、罗绍明同志为霍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决定免去:

     许海东、崔兰兵、李守富同志的霍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通知。

 

 

霍山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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