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2、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91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包括县政府办、法制办、宗教局。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55.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5万元,下降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所有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要求执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41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5.59万元,下降80%。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与2015年相比,下降比例较大,原因是2016年3月实行车改,减少公务用车10辆,2016年末,县政府办公室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