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评估结论和建议等信息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已于2020年1月8日印发,现将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评估结论和建议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评估结论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法律依据没有变化、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实施效果比较明显,应继续施行,有效期到2025年1月8日。但在施行中要继续加强制度宣传、强化执行力度,提高实施效果。
二、建议等信息
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正确贯彻法律、法规,规范政府履行职能方面的作用,建议今后要注意做好以下二项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和《霍山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提高对此政府规范性文件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将此文件的制定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要严格落实此文件的各项制度,特别为以后修订此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论证、起草、审查、公布、备案、评估报告制度做好落实。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