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霍山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
工作情况的通报
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县政协委员们怀着高度的政治热情,积极参政议政,围绕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共提出提案121件,正式立案98件,转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至2017年9月底,98件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了委员。从办理结果来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落实或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94件,占比96%;因当前政策条件等原因暂未能解决的4件。
一、提案办理情况
(一)在脱贫攻坚方面。如兰福龙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已脱贫户后续帮扶”的提案。今年5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霍办发〔2017〕10号),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已脱贫户仍可享受与贫困户同等的政策扶持。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产业扶贫上,延长了产业奖补年限,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户脱贫后,可继续享受每户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奖补资金;在教育扶贫上,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同等享受教育扶贫政策,建立健全不同阶段、系统的教育资助制度,扩大建档立卡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范围,实现全覆盖;在健康扶贫上,已脱贫的贫困人口可继续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在小额信贷上,已脱贫户在商业银行贷款发展产业,可继续享受免抵押、免担保,3年期、5万元的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同时,对2014年和2015年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的贫困户也进行评级授信,让这部分群众也可享受此项政策;在就业扶贫上,对已脱贫户家庭剩余劳动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在原有低保等惠民政策上,明确低保和残补不会因家庭整体脱贫而调整。下一步,县政府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建档立卡已脱贫户的后续扶持政策长效机制。
(二)在生态建设方面。如宋守德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以人为本,关注农村垃圾处理”的提案,县政府从四个方面落实办理:一是实现全县环卫市场化运营。按照“一把扫帚扫到底,一辆车子运出去”模式,将分散的环卫管理职权整合起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把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整体对外托管给专业环卫公司运营,统一外运进行焚烧处理,并将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纳入全县第二批PPP项目。将除主城区已实行市场化外的全县所有道路、水面、房前屋后以及视线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收集、保洁等纳入托管范围,实现城乡保洁范围全覆盖。托管企业对城乡范围内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将精力放到环境卫生的监督考核上,进一步推进管干分离。目前,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已完成招标,并于10月26日召开启动大会,正在紧张有序推进。二是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结合我县地形条件、交通状况等综合因素,每个乡镇配1台多功能吊桶压缩车,科学设置深埋桶收集站,配备保洁员、保洁车、垃圾桶及必要的环卫工具和劳保用品,配齐清扫车、洒水车、吸粪车、保洁船等环卫设施设备。采用环保式深埋桶收集站+多功能吊桶压缩车相配合的垃圾转运模式,配置1套互联网环卫系统,对深埋桶收集站、环卫作业车辆及工作人员等实行全过程“数字化、视频化”定位监控、平台管理,实现“垃圾不落地”,垃圾收集转运机械化率达100%。三是实行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将餐厨垃圾等可堆肥垃圾,由村民投到沤肥池或沼气池,做有机肥;将金属、塑料等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负责销售给废品回收站;把废旧织物等不可回收、不能堆肥的垃圾收集到垃圾转运桶集中处理,确保不可回收、不能堆肥的垃圾不留在霍山。四是建立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制定《霍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起管理、监督、考核环环相扣的考核机制。将各乡镇(园区)每月环卫常态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与县奖补资金挂钩,并纳入各乡镇文明村镇(单位)和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定期组织召开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调度会议,采用定期考核评比、专项重点检查、日常随机抽查、暗访复查等多项举措,加强对城乡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等日常监督考核工作。
(三)在经济发展方面。如唐久炉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议”的提案。县政府一直以来将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放在县域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在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措施:一是安排2000万元工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项目建设、降本增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开展“两化融合”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示范挂牌,并给予挂牌项目奖励;三是开展企业培训,组织30名企业家法人或新生代企业家参加上海交大专题培训,举办3场“名师大讲堂”和6场专题培训活动;四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深入推进“税融通” “转贷通” “4321”等金融创新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五是支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地产品,积极组织并支持企业参加中博会、工博会、广交会等展会活动;六是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加大政策宣传,继续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
(四)在民生工程方面。如陈月祥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棚户区改造步伐的建议”的提案。我县自2010年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实施了西大街、东大街、老城七期改造、新城老县政府、原茶厂、原造纸厂、原砖瓦厂和苗圃等地块棚户区改造,新建棚改安置房小区10余个,并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明显地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但由于历史和经济的原因,城区范围内仍有部分棚户区亟待改造,这些区域内大多为平房,建设年代久,居住条件、生活环境较差,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消防安全隐患较大。今年县政府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结合棚户区改造,制定了《2017年城区房屋征收计划》,第一批淠源渠改造地块(潜台路至衡山路段,含老钢厂及周边)、黑石渡路西侧(荷香游园二期)等地块,约555户、8.13万㎡已于5月份完成征收工作。关于建议中提出的尽快将文盛街及老县政府大院周边地块、淠源东路老县政府24户家属区及周边地块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县政府将在统筹兼顾城市建设的基础上,结合群众改造意愿,力争将上述地块列2018--2020年棚改计划。
(五)在社会保障方面。如林德江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体系” 的提案。县政府结合民生工程建设逐年加大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投入,基本构建了以机构养老为主、社会力量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完善村居养老服务功能。2013年,我县开始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依托村委会办公服务场所完善农村养老服务配套设施,目前,已累计投入300余万元,全县80%以上的村都建立起具备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活动、老年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的“农村幸福院”,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二是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敬老院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规划,建设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面向全体农村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今年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将诸佛庵敬老院、单龙寺敬老院建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建成集供养、寄养、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下一步将在县内敬老院全面推进。三是加快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积极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产业,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我县已在与儿街镇建成民办联合希望养老院,主要面向农村老人服务;通过选标方式确定徽衡老年公寓以公办民营的方式运营经济开发区洛阳河养老服务中心。四是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开展老年公寓、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建立社会老人入院评审制度,县内养老服务机构全部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入院评审制度,确保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养老服务。目前,我县正在做好社会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标准的编制和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争取出台更多具体的优惠政策,共推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六)在现代农业方面。如文亮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霍山黄茶产业发展”的提案。霍山黄茶在国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黄茶开发和宣传已经列入政府的重点工作。一是强化支撑,打牢基础。与安徽农业大学合作在霍山成立中国黄茶研究所,目前研究人员、运行机制、经费来源等各项准备工作就绪,正在加快黄茶的开发与研究,力争把霍山黄茶产业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优势产业。同时,我县抱儿钟秀公司、汉唐清茗公司、县茶茧办都成为全国茶叶标准化委员会黄茶工作组成员,抱儿钟秀公司成为黄茶标准制定工作组秘书长单位。委托安徽农业大学为我县制定《茶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2)》,重点就如何支持黄茶的产业发展,提出具体的方案、措施及实施计划。二是加大支持,引领发展。今年,由抱儿钟秀公司牵头实施,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00多万元的霍山黄茶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正在实施;县政府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黄茶产业的发展,对部分茶叶加工企业购买烘干机给予每台补助1.5万元;茶叶标准化生产项目资金也重点用于黄茶产业标准化基地培育、企业标准化生产线配备、霍山黄芽标准样制定等各项工作。三是专项行动,提升品质。开展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黄茶加工方面,实施了“禁糖、禁晒、禁落地’’,得到了广大消费者认可,霍山黄茶的质量大大提高,销售价格提高,销售量不断扩大。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把黄茶开发和宣传工作的重点,在技术服务、项目资金争取等方面给予倾斜。
此外,还有四件提案因政策、规划等原因暂时无法解决。其中:(1)张家如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取消中小企业融资时企业法人子女需签订连带反担保责任的建议”的提案。近年来,经济持续下行,社会信用普遍下滑,诚实守信意识淡薄,恶意逃、废债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金融机构,尤其是融资担保机构的利益损失,对县域经济发展也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融资贷款时,子女签订连带反担保责任,可有效避免法人(或实际控制人)骗贷、赖账等行为和钻法律漏洞,向子女转移有效资产。我县嘉利达和大别山两家担保公司也是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担保工作的意见》(霍政办〔2015〕14号)文件作出此项要求的。此举有利于加强公众自觉诚实守信,更对维护社会信用环境,打造信用霍山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暂时不宜取消。(2)金玉华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更换文峰路路边垂柳树” 的提案。由于该段河堤岸坡垂柳栽植的年限长、树冠大,根系发达,已成为城市中心一道靓丽风景线。若移植很难保证苗木的成活,且移植后对幽芳河的河坝安全也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无法进行更换。县政府已要求县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管养,定期对垂柳进行疏枝、修剪和施药,尽量减少柳絮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影响。(3)叶纯森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要求在行政中心大楼前两个出口处设置斑马线和设立减速带的建议”的提案。县政府已安排交管部门对行政中心大楼前两个出口处施化了斑马线,保障通行安全。同时,鉴于此处车辆流量较大,车辆经过减速带时声音大,可能影响政府机关办公,经充分考量,决定暂时不予设置减速带。(4)黄克用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将磨子潭路安居小区至二中桥头段改为非机动车道的建议”的提案,鉴于该路段周边居住人口较多,车辆通行量较大,且道路一侧有大量企事业单位,如果将安居小区至二中桥头路段改为非机动车道,可能影响磨子潭路两侧居民车辆通行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因此暂不具备“机改非”的条件。
因时间原因,其它已办理的提案在这里就不再一一汇报。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办理责任感。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从县长到各位副县长都亲自过问,今年以来,4位副县长先后参加4次委员提案办理协商会,并结合各自分管部门对办理工作提出要求,进行督办和协调。各承办单位成立了提案办理专门工作班子,将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承办单位领导亲自阅批委员提案,研阅审定办理答复意见。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召开现场办公会,邀请政协委员参加等形式,把“背靠背”的文来文往办理方式改为“面对面”地解决问题,确保委员关心的实事得到及时解决。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始终按照提案办理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受理、承办、答复、督查、落实、报告等工作程序和制度。今年在办理委员提案过程中,县政府确定了每件提案分别由一名分管副县长负总责,并由一个主管业务部门牵头办理,其它协办单位必须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牵头办理单位,最后再由牵头以及协办单位共同协商回复委员。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做到了亲自研究主导意见,对答复的书面材料亲自审查把关,对解决落实问题情况亲自督促检查。为认真做好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均制定了办理工作制度,即交办、承办、催办、审定、答复、查办、归档、总结制度。由于制度健全,程序到位,从而保证了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
(三)提高实效,进一步体现办理价值。提案的价值体现在推动工作中,体现在解决问题上,政府在办理过程中,努力创造条件切实解决问题。城市规划、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人才战略等一些关系我县长远发展的建议被有关部门积极采纳,教育、医疗、交通、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一些关系社会民生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四)严格督查,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县政府办公室坚持全面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电话督办与登门督办相结合,会议督办与督察督办相结合,积极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调度指导,主要抓住了以下环节:一是普遍催办,6月份,县政府办公室对各提案承办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登记、催办;二是重点催办,7至8月份,及时掌握办理进度,梳理排查办理工作中的难点、矛盾,有针对性的指出了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期办理工作要求;三是逐件催办,9月底至10月初,对尚未办结的提案逐件清理,敦促其尽快办理落实。
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县政协常委会的监督下,通过县政府及其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 “难点”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有少数承办单位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进度缓慢,办理质量不高,在解决问题、多办实事上下功夫不足,与委员们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县政府将认真总结,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严肃认真,行动上积极主动,措施上扎实有力,质量上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做到让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