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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4-01 14:47 信息来源:霍山县数据局  字体:[  ]

负责人姓名: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扬

办公地址: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4楼

联系方式:0564-5031012

邮    编:237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全县数据资源,推进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政务数据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动经济、社会等公共数据归集,推进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

(四)统筹指导全县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县电子政务外网、县电子政务云平台和政务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县级政府投资的数据资源、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查论证、建设监督、竣工验收、资产管理、绩效评估等全流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县级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

(六)统筹推进全县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数据、重点领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

(七)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八)负责建立全县数据资源电子政务专家咨询机制,开展全县数据资源、电子政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数据资源、电子政务人才培养和引进等工作。

(九)负责全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考核;负责研究拟订智慧城市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智慧城市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简介

张  扬(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厅值班巡查。

陈  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建、人事、乡村振兴、共青团、平安建设、民生工程、应急工作、窗口标准化建设、“创特色、争先进”活动、乡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培训教育。分管财务,参与大厅巡查值班。

戴  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效能建设、纪检监察目标管理考核、文明创建、宣传、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大厅窗口考勤考核、窗口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服务对象投诉。联系县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工作,参与大厅巡查值班。

夏西旺(党组成员):协助县政府办公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的组织实施和业务咨询;负责招商引资、双拥、统战、档案、保密、机关政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业务指导、疫情防控。分管办公室,参与大厅巡查值班。

  唐  娟(工会主席):负责各办事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分管政务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并联审批、窗口项目管理、“四最”营商环境建设、“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乡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培训教育。主管工会工作、联系妇联工作,参与大厅巡查值班。

杜  嘉(党组成员):挂任霍山县但家庙镇党委委员。参与大厅巡查值班。

三、机构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宣传、信息、档案、信访、安全、保密、扶贫、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预决算、绩效目标、财务、内部审计、统计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股

制定数据资源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县数据资源相关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县数据资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拟订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设管理全县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协调推进基础信息库和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承担县级政府投资的数据资源、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查论证、建设监督、竣工验收、资产管理、绩效评估等全流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县级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组织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促进政务数据资源在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应用。负责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基础设施安全股

统筹推进全县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县电子政务外网、县电子政务云平台和政务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统筹推进全县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数据、重点领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拟定全县智慧城市建设整体架构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县智慧城市公共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和全县各部门、各行业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智慧霍山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考核体系。

(四)政务服务管理股

制定政务服务工作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制定服务窗口和进驻人员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进驻事项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入中心和分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实行规范化管理,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对进驻事项进行整合优化。负责起草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管理政务信息化需求,汇总和编制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起草编制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分办事大厅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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