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办秘〔2020〕63号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霍山县县直单位
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霍山县县直
单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
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持续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省、市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和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实体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精简;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
二、全面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进行公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要按照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办事流程,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要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附件:
1、霍山县县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2、霍山县县直单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