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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霍山县审计局关于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含问题)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7-02 17:19 信息来源:霍山县审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自20213月至5月对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20193月,全县机构改革,将原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更名为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作为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开发局、县水库移民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综合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1.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20年收入1120.7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275.63万元,经费追加845.07万元;支出1130.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97万元,扶贫专项支出287.8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00万元;结余-9.86万元。

2. 收支差异说明。年初预算收入和决算收入相差845.07万元,主要是用于补助扶贫和移民开发服务中心400万元,贫困人口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支出287.86万元,一次性工作奖励83.45万元,公用经费超支73.76万元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会计报表能够反映预算拨款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预算管理,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中也发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

截至20201231日,县水库移民服务站(原扶贫移民开发服务中心)结余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52万元,未安排使用。

(二)房屋租金收取不及时

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于2017年始,将大化坪水库移民工作站23楼租赁给黎克启,并于每年年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租0.5万元/年。2020年,黎克启仍租用该处房产,但截止审计日,双方未签订年度租赁合同,也未收取2020年度租金0.5万元。

(三)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实施

经抽查,下符桥镇三尖铺村生态农业科技园工程,计划总投资40万元,计划竣工日期202010月底,截止20214月该项目仍未实施。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霍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要求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对结余的252万元予以收回上缴财政专户,并及时安排使用;对房屋租金收取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规范出租资产管理,及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收取出租收入,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对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实施问题,要求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督促项目及时实施,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绩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霍山县审计局建议: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出租资产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约束,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监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专项资金高效运行。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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