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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7-06 17:16 信息来源:霍山县司法局  字体:[  ]

霍司行字〔20219

 

 

 

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法制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皖司发〔20215号)和《关于转发〈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的通知》(六司发〔20215号),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更好的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现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要根据本单位2020年公布的第一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及时做好公布并建立动态调整制度。

二、科学制定告知承诺书文本。要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要在对外服务场所和本单位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要完善相关业务平台系统,统一添加告知承诺制模块,在办事指南对应申报材料项下,添加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附件: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

 

 

霍山县司法局                  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134


附件1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申请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名称: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承诺人)

姓名(或单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受理单位

名称:                   系方式(政务窗口电话):

二、受理单位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

(二)证明用途

……

(三)设定证明依据

……

(四)证明的内容

……

(五)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证明内容中提出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受理单位(或审批单位)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并理解受理单位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已符合受理单位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

……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名:          受理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受理单位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说明:当受理单位与审批单位不一致时,本告知承诺书由审批单位授权受理单位代为签章,并代为履行告知义务。

 


附件2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

 

申请事项名称: 兼职律师执业审核     

证明事项名称: 同意兼职律师执业证明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承诺人)

姓名(或单位): XX  联系方式: 139XXXXX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编号: 34XXXXXX    

(二)受理单位

名称:安徽省司法厅     联系方式: 0551-62999778

 

二、受理单位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同意兼职律师执业证明。

(二)证明用途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三)设定证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四)证明的内容

申请人系XX单位教职工,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五)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证明内容中提出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受理单位(或审批单位)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撤销已获得的行政许可,……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并理解受理单位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已符合受理单位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

申请人系XX单位的教职工,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名:           受理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受理单位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说明:当受理单位与审批单位不一致时,本告知承诺书由审批单位授权受理单位代为签章,并代为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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